





出口商使用具备合格标识的木质包装,还需要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吗?
对输入国为已采纳木质包装检疫措施的,出口商不需要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,但应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---;对输入国未采纳木质包装检疫措施,并需要出具植物检疫---和熏蒸消毒---的,出口商仍需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。
使用含有标识的木质包装是否需要出具植物检疫---?
对输入国为已采纳木质包装检疫措施的,不再需要出具植物检疫---;输入国未采纳包装检疫措施的,并需要出具植物检疫---或熏蒸/消毒---的,仍按原有规定执行。
对需要加施标识的木质包装,可否在出境口岸实施除害处理?
否。木质包装在木质包装的原产地实施除害处理。因为货物在出境口岸实施除害处理后需掏箱才能加施标识。
我国出境木质包装标识有什么---规定?
标识中含有各直属检验检疫局的2位数代码和标识加施企业的三位数登记号,该组合代表每个标识加施企业的代码。经检验检疫机构同意,企业可以在标识中增加其它---的信息,木材熏蒸---,如生产流水号、防伪标识等。
对标识加施企业有何---管理措施?
标识加施企业应---除害处理并正确加施标识。出现影响木质包装检疫---的,检验检疫机构将---其---,如果由此导致货物在国外重新处理、销毁或退货,以及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,将被取消标识使用资格,并予公布、变造、盗用标识的将如何---?
可以。标识是木质包装已经实施除害处理的一种---标志。出口商可以使用已经加施标识的木质包装,而不管这种木质包装是否来自出口或地区。
八、加施标识的木质包装是否可以重复使用?
可以,木材熏蒸炉,但要求该包装标识清晰,未添加任何未经除害处理的木质材料,且不得带有害生物、活的有害生物为害迹象及土壤等。
九、标识的木质包装再加工或修复后,是否可继续使用?
如使用了新的木质材料,木材熏蒸,应按规定重新实施除害处理并加施标识后方可使用。
该装备采用圆筒形结构,快开门、装载量15立方,常压运行以---操作的安全性,可远程控制系统(pc端;手机端)省时省工省力;也减少了过度依赖---的弊端;整体用不锈钢制作,电加热,同时整套系统应配有蒸汽发生器,以满足高温热处理的工艺要求







一般说来,木材干燥设备的预热处理时间需根据木材的含水率、厚度以及树种的材料而定。为了获得合理的温度梯度,对已经蒸煮的材料也需要进行相关的处理。
而对于南方柞木,这种材料薄壁细胞的非常多,这种材料的密度很大,软化木材,疏通细胞腔,为后期的干燥过程做准备。同时,木材干燥设备的初喷温度不能太低否则进入炉内的蒸气流量太小,不---使炉内相对湿度达到基本要求,这样会导致预热处理的效果会不好。
我国较为常见的木质包装容器有普通木箱、滑木箱、框架木箱、底盘和钢丝捆扎箱,每年用于机电产品包装的木材就达1000万m3 ,我国木包装制品应用方式如下:
1) 大型木包装箱(内装物500kg或以上) :主要应用于大型机电设备、仪表、仪表柜包装。
2) 小型木包装箱(内装物500kg以下) :主要应用于内燃机等小型机电设备、五金零部件、电子元件、卫生洁具、建筑材料、家用电器、体育用品和食品水果等包装。
3) 木质底座:应用于大型机电设备及大型罐类容器的底座固定。
4) 木质托盘:应用于缠绕包装的托盘,如化工原料、生活用品、粮食等运输托盘。
5) 木质包装充填辅料:主要应用于包装箱的底托、隔板、支架、固定物、木轴楔等包装结构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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